實在無力感,特請委員協助關心此議題:花蓮縣縣立佳民國小等校舍獲慈濟基金會協助出資改(新)建案,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納列社區意見參與,須依法修正。
花蓮縣縣立「佳民國小」(以下稱國小)等校舍獲得慈濟基金會(以下稱慈濟)協助出資改(新)建案,未依「原住民族基本法」納列社區意見參與,引發人民質 疑。建請委員惠予關切相關單位依法妥適管辦,主訴求有二:1.請國小當局與部落溝通協調並辦理變更設計事宜;2.請花蓮縣秀林鄉公所(以下稱鄉公所)重新 規劃佳民托兒所改(新)建案;期有效整合部落意見與各方力量,協助導正整體規劃、補強細部設計、落實監督與管考。
查本案國小設置於花蓮縣秀林鄉佳民村(以下稱本村),因校舍老舊不堪,亟需改建;經詢花蓮縣教育局得知,慈濟協助出資改建國小等校舍案於104年中簽署協 定,續經國小與慈濟偕同規劃設計,再由慈濟發包工程,於105年2月間獲縣府核准建照,並於105年3月26日舉辦破土典禮,預於105年年底前完工。另 秀林鄉鄉立佳民托兒所(以下稱托兒所),也併案納入協定、完成選址,為國小建案後續工程。
其中,本村係原鄉部落,主要世居太魯閣族人,附含少許其他陸續移入族群;自日據時代設置國小迄今,國小均與社區密切連結。惟本建案未曾依「原住民族基本 法」第二十一條,納列社區意見參與規劃設計,居民普遍「絲毫」不知案情;現開工在即,引發人民質疑與怨懟。鄉公所查知民怨,曾於105年3月16日舉辦公 開澄清說明會,慈濟代表陳工程師於會中表達:「建照還沒核准、規劃設計還沒開始。」惟經追查,基金會所言與事實不符,類似情況一再肇生,致民眾議論黑箱作 業及設計不符合部落期待等焦慮。
本村為爭取部落最佳權益,於105年3月25日成立意見小組並開會研議,初步建議事項於105年3月26日送達花蓮縣議會主席賴進坤、縣議員許淑銀、國小 等,後續並循公文程序補送各單位,期澄清疑義並採納本村主體意識之具體建議,期待相關單位具體澄覆。本村同步積極諮詢縣府教育建設科獲覆「其就本案權限, 僅職司協助促成,餘景觀設計、功能、效益、品質、管制、考核等實質作業,概由學校負責,非屬該局(科)權責。倘須變更設計,由國小循程序申請,即可辦 理。」再詢問教育部國教司獲覆「國小與慈濟協力規劃設計尚無不妥,另未參酌社區居民意見部分,可循教育部申訴信箱辦理。」本村刻正陸續循程序向相關單位申 辦。
考量公文往返曠日廢時,為爭取時效以滿足部落全體期待、排除疑雲滋擾、構築百年樹人硬體建設,建請委員參循「原住民族基本法」協助匡正國小及托兒所整建等案。
謹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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